律师观点分析
一、案情简介
患者陈女士(化名)因双侧膝盖长期疼痛,到玉林某骨科医院(化名)治疗,被诊断为双膝骨性关节炎,医院先后为其做了左右两侧膝关节置换手术。
术后陈女士膝盖不仅没好转,反而出现膝盖僵硬、伸不直、走路困难、生活无法自理等问题,后续又多次住院做康复、翻修手术,依旧留下严重残疾。
陈女士认为:医院没充分告知手术风险、手术操作有问题、术后康复不到位,导致自己伤残,要求医院赔偿 50 万元;医院则辩称诊疗合规,术后效果差是意外,不同意赔偿。
二、办案经过
1.1.陈女士 2021 年 10 月向法院起诉,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。
2.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做医疗过错 + 伤残等级司法鉴定。
3.2.鉴定结果:
1.医院在手术中截骨不当、假体间隙测量不准,术后康复指导不到位,存在医疗过错;
2.过错是导致陈女士伤残的主要原因,责任比例75%;
3.陈女士右膝功能严重受损,构成九级伤残。
4.4.法院依据鉴定意见、病历、医疗费票据等证据,核定各项损失金额。
三、审判结果
1.1.法院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,判决承担75% 赔偿责任;
2.2.医院一次性赔偿陈女士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2781.7 元;
3.3.驳回陈女士其他过高索赔请求,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。
卢业敏律师